按照通知要求,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流動性暫時遇到困難的餐飲企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通過續貸、展期、變更還款安排及新增貸款等方式,“一企一策”給予幫扶,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對于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餐飲企業貸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餐飲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
根據通知,四川全省城商行、農信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專用額度發放貸款,利率應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進一步降低擔保準入門檻,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新增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1%。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對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續貸(租)、展期和新增貸款(租金)利率(利息)原則上按原標準下浮15%。
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四川餐飲行業發展受到較大程度影響和沖擊,此次出臺的金融支持“九條措施”,就是為了有針對性地幫助餐飲企業解決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遇到的困難。(記者 胡旭)